1. **#吃瓜不止,知识产权还在** , “主办方的‘致敬’演唱会,结果被方大同起诉,这么看来,未经授权的‘致敬’不是‘免责’,而是‘赔责’!”,2. **#大虾吃关,粉丝吃退款** , “未经授权的翻唱,真的是‘吃大豆’,结果演唱会直接‘吃闭门羹’,观众只能退款。”,3. **#免费看演唱会?不,免费吃虾才对** , “‘致敬’方大同的演唱会,结果‘吃了个大虾’,粉丝们可别觉得是‘免费看演唱会’。”,4. **#吃关吃退款,知识产权吃不了** , “主办方的‘致敬’操作,结果‘吃了个虾’,现在只能‘吃退款’了。”,5. **#吃瓜还是吃虾?** , “未经授权的‘致敬’,真的是‘吃不消’,演唱会直接‘吃关’。”,6. **#特别的人,吃了个大虾** , “‘特别的人’的演唱会,结果‘吃了个大虾’,粉丝们可别觉得是‘免费看演唱会’。”,7. **#赔责不是免责,吃大豆不是吃瓜** , “主办方的‘致敬’演唱会,结果被方大同起诉,这么看来,未经授权的‘致敬’不是‘免责’,而是‘赔责’!”,8. **#闭门羹吃关,粉丝吃退款** , “未经授权的翻唱,结果演唱会直接‘吃闭门羹’,观众只能退款。”,9. **#免费看演唱会?不,免费吃虾才对** , “‘致敬’方大同的演唱会,结果‘吃了个大虾’,粉丝们可别觉得是‘免费看演唱会’。”,10. **#吃关吃退款,知识产权吃不了** , “主办方的‘致敬’操作,结果‘吃了个虾’,现在只能‘吃退款’了。”
(来源:中国知识产权报)
视频博主小小虎“特别的人”致敬方大同SOUL经典演唱会原定于9月12日在深圳举行,不过,开唱前却引发了侵权争议。有乐迷质疑,演唱会主办方在未取得权利人授权的情况下,擅自安排翻唱方大同音乐作品的演出,这属于借助艺人知名度引流牟利。近日,演唱会主办方南通驹梦文化演艺传媒有限公司发布公告,取消演出活动。

主办方发布致歉公告 来源:猫眼票务平台
公告称,因不可抗力等客观因素影响,该场演出遗憾取消,所有已购票观众将由票务平台统一全额原路退款。公告中并没有明确表示取消理由是因为未获授权,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就此致电南通驹梦文化演艺传媒有限公司,不过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的状态。

相关演出信息 来源:猫眼票务平台
如果演唱会未经授权使用他人音乐作品,将涉嫌侵犯他人著作权,主办方和表演者均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。
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、教授黄玉烨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,音乐作品著作权人享有表演权,即公开表演作品,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。该项权利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:
一是表演者通过声音、动作、表情等表演作品,例如商业演唱会、晚会、比赛翻唱、直播等活动中演唱他人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,均应取得授权;
二是通过各种技术设备间接公开再现作品的表演,例如酒店、商场、机场、咖啡厅、直播间等公共场所、经营性场所公开播放背景音乐等,也应取得授权。
当然,如果是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,即表演不向公众收取费用,也不向表演者支付报酬,且不以营利为目的的,则可以适用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,不用取得许可,也不必支付报酬。
为防范侵权风险,黄玉烨建议,要取得权利人的授权,可直接联系权利主体,包括词曲作者、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、唱片公司,签订书面授权合同,在合同中明确使用音乐作品的方式、平台、地域、时间、是否允许改编、能否二次传播、费用等事项。此外,可选用进入公有领域的音乐作品,例如作者已经去世50年以上的作品。
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、律师王文俊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,著作权侵权风险防范是一项系统性工程,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:
首先,构建著作权合规管理制度,设置必要的流程节点,建立尊重知识产权的意识;
其次,从源头上审查使用第三方作品的权利基础,确认是否处于著作权法保护期限,必要时应事先取得授权或依法受让相关著作权,取得授权后要严格按照授权约定方式使用,避免因超范围使用发生侵权;
最后,如收到第三方著作权侵权告知,应及时盘点、分析相关行为,如真实存在侵权行为,应及时整改并与权利人充分协商沟通,化解侵权争议。
(本报记者 侯伟)

